想請問各位:
我先生是美國公民, 我先前遞交申請綠卡資料, 但是沒有附上 I -485 (ADJUST STATUS). 因為14年前,人是在美國境內與先生結婚後就回台灣.13年之後,於2012-2-28 以觀光簽證來美. 2012年5月才遞交綠卡申請. 不過那時我只附上 I -130, 所以於今年5月底,NVC 通知7月10日要回台北AIT面試.
(1): 目前我在美國境內,已逾期居留10個月, 回台北AIT面試,是否會因此被否絕綠卡申請?
(2): 如果綠卡申請面試通過後,回美入境海關是否會因此被拒絕入境?
(3): 如果希望改在美國境內面試, 除了補上I-485 和申請工卡的表格與繳交USCIS, $1000之外, 是否還需要其他表格呢?
(4): 如果於6月補上I-485 和申請工卡的表格, 想請問等待面試還需要多久? (我之前已完全遞交所有所需資料, 且已經通知我去面試, 不過面試地點在台灣, 所以我才告知 我人已在美國, 欲更改面試地點, 才補上I-485 和申請工卡的表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