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大陸TCL集團旗下子公司華星光電執行副總陳立宜及其他5名台籍員工,昨(22)日被調查局台北市調處,以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3年以下有期徒刑罪名為由,移送檢方偵辦,這是馬英九總統上任,兩岸關係解凍以來,第一宗針對陸方企業挖角台企高科技人才的懲治案例,以嚇阻高科技人才外流。
2012年10月15日,友達光電最先進的關鍵技術有機發光二極體(OLED),疑遭前離職的兩名高階研發主管連水池及王宜凡,洩漏給大陸TCL集團及其旗下子公司華星光電。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黃裕翔在友達提告後,首度對連王兩人展開搜索等偵查行動。
不過新竹地檢署偵辦連王二人的同時,調查局台北市調處發現華星向台灣面板業者挖角的負責人,正是奇美電子前液晶電視面板產品事業處協理陳立宜。
調查局認為,這名在台灣科技業界稱為「叛將」的人物,在台的活動疑似違反公司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於是展開調查。
調查局昨天將陳立宜和其在華星光電的秘書陳美珍、李欣薇,及華星派在台灣從事面試招募人才的台籍羅姓、張姓、陳姓等6人列為被告,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台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蔡英俊並已在今年5月15日,指揮檢調人員對陳立宜在台灣所設的據點進行搜索,並由台北市調處將陳立宜約談到案。
但據指出,由於檢調偵辦過程並未強制約束陳立宜行動自由,仍有台灣戶籍的陳立宜隨後出境,目前人在大陸。
調查局指出,陳立宜明知大陸的公司,沒有經過經濟部投審會許可,並在台灣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
但陳立宜在98年底受聘於大陸TCL集團,即協助成立華星光電,為大陸建立首次計畫性自主最高世代液晶面板生產廠,隨後積極誘吸大量台灣面板技術人才。
陳立宜在台灣設立紙上公司接受TCL集團挹注資金掩飾陸資來源,並以他在華星的秘書陳美珍與李欣薇名義,在台南市設立冠懿人力資源管理顧問公司,大肆向友達、奇美、群創等公司員工進行挖角,導致我方面板技術人才大量流向大陸。
據指出,陳立宜在台成立的挖角辦公室團隊效率奇高,經挖角前往大陸的台籍面板人才逾2百多人,使得華星在短短一年半時間,就為中國推出全球第一片超大尺寸面板。他的行為,讓台灣面板產業元氣大傷,也因而他被昔日同袍扣上「叛將」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