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藍孝威╱北京報導】
兩岸服貿簽署自6月簽訂至今,仍躺在立法院無法實施。大陸海協會長陳德銘強調,希望台灣方面盡快通過服貿協議,今年底談完貨物貿易的目標不會改變。
不解為何卡在立院
但他也不解地說,台灣對外的自由貿易安排,授權是行政權,還是立法權,「如果這點弄不清楚,我後面也不知怎麼談貨物貿易了!」
陳德銘接受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獨家專訪時,做以上表示。曾任商務部長的他,曾代表中國與多國或地區談判與商簽多個自貿協議。他說,以審查自貿協議最嚴格的美國為例,獲授權的行政機關談判並簽署後,國會只能說要和不要,不能對條文內容挑三撿四。
今年下半年兩岸兩會將舉辦第10次會談,原預估要簽訂貨物貿易協議,陳德銘無奈地說,「雖然大陸也想爭取時間不變,但現在看起來有點受到影響。」
逐條審議何必先簽
對於目前爭議,陳德銘指出,大陸想了解的是,「台灣法律是怎麼規定台灣和其他經濟體談有關自由貿易的經濟合作協議,是向立法院備案、還是立法院要審議?是逐條審查、包裹表決,還是逐條審查、逐條通過?」
如是逐條審查、逐條通過,陳德銘直言,「那我現在談了沒有意思,要是談了後來被廢了,那為何要先簽?」他表示,大陸在面對其他國家或地區時,都先問對方有沒被授權,「有,我們就談。」
陳德銘不解地問:「台灣方面誰和我談了算數?」如果台灣要逐條審查,「是不是審查好了再來跟大陸簽?否則大陸生效,台灣還要逐條審查,那服貿協議簽了是沒有效的。」
不太可能重啟談判
「現在我看不懂,因為兩岸簽署的每項協議,台灣方面審議的方式好像每次都不同,這個協議是備案、下一個是審查、下一個是逐項通過,似乎沒有法源依據。」
陳德銘強調,審議自貿協議的法源應是一致的,不能對其他地區一種,對大陸另一種,這有點「歧視和不公平」。
一旦立院沒通過服貿協議,兩岸是否可能重啟談判?陳德銘表示,不大可能重啟談判,因為那就代表重新來過。陳德銘說,一般慣例談這種協議需2到3年,原本這項協議就談了兩年多,但大陸不可能一直等著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