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1日電)八里雙屍案,士檢將媽媽嘴負責人呂炳宏等3人不起訴處分。台灣高檢署今天認為處分並無不當,駁回再議聲請。
士林地方法院29日對八里雙屍案宣判,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被告謝依涵死刑。
高檢署指出,士檢4月間認定死者陳進福、張翠萍夫婦,為謝依涵獨自殺害,其他被告呂炳宏及友人歐石城、鍾典峰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家屬聲請再議,要求撤銷不起訴處分,發回重查,並提出24項疑點。
家屬指稱,謝依涵不可能一人殺死兩人,應有共犯,死者呼吸系統沒採到浮游生物,紅樹林並非第一現場,張翠萍的手機曾有通話,犯案血衣不見了等質疑,更懷疑死者是先遭拘禁後,謝依涵盜領錢財不成,痛下殺手,再以車運送遺體至紅樹林棄屍。
檢方指出,謝依涵曾多次表示,她是一人犯案,且通過測謊,實際上,全案下藥是關鍵,她在6月4日遞交刑事陳報狀,包括一份自白書指出,她使用的安眠鎮定藥分量及細節,說明藥量不足以讓被害人完全失去意識,所以她一人陸續攙扶被害人至紅樹林,再下手殺害,是可行的,且這些藥量與死者的解剖鑑定報告相符。
檢方說,因死者已死亡,失去呼吸功能,導致呼吸系統沒採到浮游生物,依照死者遺體腐敗長蛆出現「三齡蟲」狀態(死亡至少10天),部分皮膚臘化,毛髮及隨身物品散落紅樹林,且死者身上沒有抓傷、拖拉傷,衣著完整,顯示紅樹林為第一現場。
此外,經二次鑑定相關車輛並無採到任何死者血跡,排除用車棄屍可能,且依據學術論文指出,紅樹林的淡水河口為環流,會導致屍體沒被沖進大海;陳進福與張翠萍在2月16日遇害,張翠萍手機在2月17日仍有一通電話,是一家髮廊打進語音信箱。
檢方說,謝依涵在犯案後,返回租屋處,再將血衣丟到垃圾車,依監視器及環保局調查結果,這些血衣已被送到八里焚化場焚毀。
檢方表示,士林地院有向健保單位調查謝依涵母親、男友祝宜(峰)、呂炳宏、歐石城及鍾典峰等人是否有領取安眠鎮定藥物,回函表示沒有。
高檢署表示,經5個月審核且隨時注意士林地院開庭狀況後,今天認定士檢不起訴呂炳宏等3人並無不當,駁回再議聲請,聲請人(死者家屬)不服,可向士林地院聲請交付審判。10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