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人權委員會19日通過決議,敦促緬甸讓不屬於任何國家的少數族裔洛興雅人(Rohingya)在取得緬甸公民身份上擁有同等權利;決議中並且呼籲緬甸政府鎮壓境內佛教徒對洛興雅人和其他穆斯林的暴力行徑。
這項決議在聯大人權委員會獲得無異議通過,但是在緬甸引發不同反應。
緬甸總統辦公室主任赫泰(Zaw Htay)表示,洛興雅人不是孟加拉人就是緬甸人,並非是不屬於任何國家,緬甸並不否認洛興雅人成為緬甸公民的權利,緬甸已經採取步驟處理這個問題,他們將依法取得公民身份。
不過,由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領導的反對黨全國民主聯盟(NLD),則指控聯大人權委員會干預緬甸內政。
已經表態參選下任總統的翁山蘇姬很少談及洛興雅人權益,伊斯蘭合作組織(OIC)本週訪問緬甸時,翁山蘇姬拒絕與他們見面,討論洛興雅人問題。
緬甸於2011年結束半個世紀的軍事統治,但民主轉型進程因為宗教衝突而出現瑕疵。
緬甸西部若開邦(Rakhine)去年6月爆發佛教徒與洛興雅族穆斯林的重大流血衝突,造成240多人喪生和24萬人逃離家園,其中大多數為洛興雅人。
部份觀察家認為,這類衝突將對緬甸政治改革構成威脅,因為它可能促使安全部隊再次掌握控制權。
緬甸曾於1982年通過一項公民權法律,承認8個種族和130個少數族裔團體,但是將境內的80萬名洛興雅人排除在外。
緬甸有許多佛教徒認為,洛興雅人是源自孟加拉的外來者;但許多洛興雅人說,他們已經在緬甸居住了好幾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