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shroom (海蘑菇)
看板Boy-Girl
標題Re: [討論] 是我太小氣?
時間Thu Aug 22 01:29:33 2013
※ 引述《Hawk123 (Hawk123)》之銘言: : 女友之前跟我借SONY的筆電 : 因為筆電是新買的 : 又花了四五萬元 : 所以我一直都很小心使用 : 是因為他自己也有一台筆電 : 只是用了很久了 : 效能很差 : 所以我本來不大想借 : 結果他靠北我說我對他很小氣 恕刪 我以為人與人相處若要融洽,重點在於體貼和為對方著想 看到很多人說男生小氣,還冒出鉛筆法拉利等等有的沒的,感覺都複雜了 事情不就是:我把我珍視的東西借給妳,而妳弄壞了嗎? (不管是為了金錢、紀念價值或其他理由珍惜。 一個月賺幾萬塊,愛護萬把塊的筆電錯了嗎?) 若真的站在對方立場,是不是覺得真是抱歉弄壞你的東西害你難過了? 從自己出發:我是你女朋友,你怎麼可以跟我計較! 不論東西的價值、意義,實際上原PO女友就是傷害了原PO情感呀 是自己人也許真的不能計較,但舉個例子 我很愛我的機車,如果我媽把我的車弄壞了,我勢必不能對她咆嘯/痛毆/求償 但我就不難過嗎? 我媽就不會感到抱歉嗎? 就算筆電砸了男生還可以故作大方,好幾萬塊的東西,肉還是會痛阿 女生有沒有上前呼呼秀秀? 沒有。 「你怎麼可以跟我計較」 這不是一個將心比心的舉動 如果男女互換,女孩淚眼汪汪的控訴男生把自己的心愛之物弄壞了 男生卻說「妳不能計較」。應該沒人會噓女孩小氣吧 於是我就納悶了 是時代變了,最基本的尊重和感到內疚的情感不復存在? 還是版上神人多,幾萬塊的筆電隨便砸不心疼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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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ed9104:這篇中肯 其他護航論點都偏離"偏愛的東西"跳針 不知所云 08/22 01:31
→ zed9104:應該說是珍愛的東西 況且原PO再三告誡 還是用壞了 08/22 01:33
→ zed9104:就代表女方根本沒把這件事當一回事 很自私的一種想法 08/22 01:33
→ Ajisai:媽媽是不能選擇的 女友可以.....我一直認為這才是重點 08/22 01:34
→ zed9104:還有人要體諒女方的邏輯 她的論點還有邏輯可言嗎 ~"~ 08/22 01:34
推 e741000:男方只是想要一點悔意哪知道女方回他幹意 08/22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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