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Blogtrottr
批踢踢實業坊 TaiwanDrama 板
 
[閒聊]從法令規定看瞞過眾人讓小玟姓周的可能性
Oct 6th 2013, 22:31, by mykenmay

作者mykenmay (討厭下雨)

看板TaiwanDrama

標題[閒聊]從法令規定看瞞過眾人讓小玟姓周的可能性

時間Sun Oct 6 22:31:45 2013

我承認我有點無聊,但因本身從事戶政工作, 所以想從法令相關規定看如何隱瞞眾人小玟的生父是紹文,而讓她姓周的可能. 首先,民法第1062條第1項: 從子女出生日回溯第一百八十一日起至第三百零二日止為受胎期間. 民法第1063條: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宜臻與紹文離婚時已進行親子鑑定,所以最快也是懷孕約3個月, 即使小玟是離婚後出生,也會因婚姻關係存續中受胎,而推定為紹文的婚生子女, 所以出生登記時只能從李姓和沈姓中選一個,父親欄會登記為紹文, 而且因為戶籍不在一起,在紹文的戶籍資料中會記載長女某某某民國某年某月某日出生. 若要姓周,就必須進行否認之訴,進行親子鑑定確認小孩的生父是小王而非紹文, 但依照劇情,這是不可能的. 若是宜臻在離婚後很快就和小王結婚,以致小玟在宜臻再婚後第一百八十一日後出生, 發生雙重婚生子女推定的情形,若非循司法途徑提起確認其父之訴, 就是請申請人同時提憑生父與子女關係證明文件佐證,如親子鑑定報告. 同樣的,大家都知道小王不是生父,小玟的父親還是會推定為紹文, 所以小玟的姓氏還是只能從李跟沈中間選一個,姓周是不可能的, 當然紹文的戶籍資料中會記載長女某某某民國某年某月某日出生. 那要怎樣才能姓周呢? 合法的方式是小玟先登記為紹文和宜臻的婚生子女,再由小王收養小玟, 現在所有收養案件都要法院裁定,生父也要表示同意, 再憑收養裁定書和裁定確認書辦理收養登記, 在小玟的戶籍資料中會有生母沈宜臻,生父李紹文,養父小王, 而且會有收養記事,也就是記載某年某月某日被小王收養. 不合法的方式是竄改親子鑑定報告書(演戲才會發生吧!) 就是在雙重婚生推定的情形下提憑小王是生父的鑑定報告書, 但是從出生證明的懷孕週數就可以推算出受胎期間是在前婚姻中, 應推定為前夫的婚生子女,當事人若堅持否認前夫是生父, 這種通常戶政不會直接受理,而是請申請人打確認其父之訴, 除非提出證明小孩係早產,真正受胎期間不在前婚姻存續中才有可能. 就算他改了出生證明和親子鑑定報告書沒被發現, 而直接登記為小王的孩子而姓周, 這種沒事就沒事,有事就會吃官司(如紹文將來後悔想讓小孩認祖歸宗) 偽造文書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罪名跑不掉. 總而言之,演戲看看就好,不要深究太多,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要人不知鬼不覺的瞞過眾人是不太可能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30.108

a1052026:標題... 10/06 22:34

nntz:說不定你講的過程~人家早就這樣辦理完成了,只是沒演出而已 10/06 22:35

pcGloria:就讓尚恩收養育玟就好拉,照民法1076之1 之2去走就好 10/06 22:35

mykenmay:忘了打到標題,誰可以救救我該怎麼做? 10/06 22:36

kzzoz80:跟尚恩結婚就行了 還不是一堆先有後婚的 沒叫他們附DNA吧? 10/06 22:37

chelsea1035:收養無誤 10/06 22:37

debb0128:大T? 10/06 22:39

※ 編輯: mykenmay 來自: 114.37.30.108 (10/06 22:44)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Five Filters recommends: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andycrushsaga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